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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1 发布部门: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五部门联合制定了《聊城市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聊工信发〔2022〕64号)和《贯彻〈聊城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21—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部门联动,压实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推动一批落后产能退出。
现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公示清单中所列企业,仅表明该企业有产能退出,不代表企业本身属落后行业或有生产经营困难,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不得以此为依据采取负面措施。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监督电话:0635-2990212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