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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发布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于2023年1月31日起,将稀土矿山开发、稀土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等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德州天衢新区经信科技部、菏泽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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