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2024年2月修订版)》,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通过评审的方式拟确定济南市等3个市和青岛市城阳区等13个县(市、区)入选2023年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县(市、区)推荐名单;拟确定烟台市等3个市和济南市历下区等13个县(市、区)入选2023年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市、县(市、区)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话:0531-51782602、0531-51782673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