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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最高补贴 以最终审批为准 申报时间: 2022-10-12 - 2022-10-25
原文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根据工信部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4.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5.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等6市推荐项目数量各不超过5个,其他市各不超过3个,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工信厅。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作流程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报送至省信研院。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高亮 0531-51782672;由斌 0531-51782675

       电子邮箱:sdslhrh@126.com

       地址:济南市山大路185号山东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研究院

       邮寄联系人:刘妤  0531-68621605  15615743037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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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4.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5.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等6市推荐项目数量各不超过5个,其他市各不超过3个,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工信厅。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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