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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最高补贴 300万元 申报时间: 2022-08-25 - 2022-09-16
原文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电子〔2022〕119号),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推动我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内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指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由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的,具有沉浸性、交互性等特点的虚拟仿真体验场所。

       二、支持方式

       上述范围内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项目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由体验中心统筹用于项目建设相关支出。

       三、申报条件

       (一)参与申报的体验中心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体验中心在山东省境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台(套),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10种,具备承担3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

       (四)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五)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场景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

       (六)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补助申报书,具体包括:

       1.《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主要包括: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体验中心基本情况,体验中心详细介绍及相关附件等。

       2.《建设费用明细表》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解决方案开发、采购、人员劳务、场所设计支出费用发票、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将发票、合同复印件按照建设费用明细表填列顺序附后。若解决方案和场所由申报主体自行开发、设计,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费用核算报告。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纸质版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连同推荐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山东省推动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部署,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其余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省属国有企业、高校和省级社会组织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函推荐。

       请各市工信局及省直部门于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3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其他要求

       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主体,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531-51782657

       电子邮箱:dzxxc_sjxw@shandong.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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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参与申报的体验中心运营主体应为企业、高校或社会组织,近两年在质量、安全、环保、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中,运营主体为企业的,应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登记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央企分公司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体验中心在山东省境内建设运营,运营主体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能为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有固定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区分合理,设计新颖。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不少于5台(套),应用虚拟现实等相关设备形成的体验类型不少于10种,具备承担30人以上规模集中体验或演示环境的能力。

       (四)入驻的解决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发展政策,知识产权明晰,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五)体验中心需以推广虚拟现实行业应用为目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开放。应具有体验模式多样性、体验技术创新性等特点。可通过服务专员讲解、现场演示和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体验内容展示和传递,根据行业真实应用场景和操作习惯进行模拟体验。

       (六)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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