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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聊城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流程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市、区)将推荐文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统计表》(附件3)和汇总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优盘)报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将委托聊城市工业设计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企业被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于3月18日前将材料报至市工信局。
三、相关要求
(一)做好申报服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对于两年内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环保信用红标黄标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要求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组织开展复核。下半年将委托第三方专家,对前三批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抽查复核,达不到条件的将予以取消资格。
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电话:0635-82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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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8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市、区)将推荐文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统计表》(附件3)和汇总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优盘)报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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