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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数字赋能增效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信部试点示范
按照《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1),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3个试点示范方向(见附件2-4),组织推荐一批创新性强、推广价值高的典型项目。其中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每个市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青岛市为计划单列市,单独上报。已列入试点示范的不可重复申报,在建的不可申报。工信部网址: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a4c6d1a9cb6d40488afc31903c5ad393.html)。
二、省级创新示范
按照《2022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申报指南》(见附件5),组织推荐一批标杆示范企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等方向(见附件6-8,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方向),每市每个方向推荐不超过5个;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方向(见附件9,申报标杆类方向的企业,也可同时申报),每市推荐不超过15个,其中“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每市原则推荐不少于3个。参加工信部试点示范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新示范。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信部试点示范于8月23日前,省级创新示范9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0)和申报书(工信部试点示范一式三份、省级创新示范一式二份,A4版胶装,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方式:高亮 由斌;0531-51782672 0531-51782675
邮 箱:sjxwxxhtj@shandong.cn
寄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通过EMS方式进行邮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2日
(一)工信部试点示范
按照《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1),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3个试点示范方向(见附件2-4),组织推荐一批创新性强、推广价值高的典型项目。其中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每个市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青岛市为计划单列市,单独上报。已列入试点示范的不可重复申报,在建的不可申报。
(二)省级创新示范
按照《2022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申报指南》(见附件5),组织推荐一批标杆示范企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等方向(见附件6-8,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方向),每市每个方向推荐不超过5个;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方向(见附件9,申报标杆类方向的企业,也可同时申报),每市推荐不超过15个,其中“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每市原则推荐不少于3个。参加工信部试点示范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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